一、一周要闻
1.国资委力推央企董事会建设:强化治理,构建现代企业新制度
9月19日至20日,国务院国资委召开中央企业董事会建设工作推进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论述精神,落实新《公司法》要求,围绕中央企业董事会建设总结工作、交流经验、研究部署重点任务。国务院国资委党委书记、主任张玉卓出席会议并讲话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论述精神,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两个一以贯之”,改革创新、锐意进取,到2029年在中央企业集团和各级应建董事会的子企业全面建立科学、理性、高效的董事会,加快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为中央企业做强做优做大、更好履行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的新责任新使命提供坚强制度保障。
会议认为,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国有企业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开创性地提出了建设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这一重大命题,为国有企业加强董事会建设、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提供了根本遵循。
会议提出,新时代新征程要着力建设科学、理性、高效的中央企业董事会。“构建科学”是基础,要遵循公司治理的一般规律,坚持从国有企业实际出发,因企制宜选择治理模式,分类施策建设董事会,准确把握董事会的“有限功能”,明晰外部董事职责,选优配强外部董事,实现董事会与其他各治理主体同频共振、同向发力。“决策理性”是核心,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刻把握产业、行业、企业特点,深刻把握科技创新规律,深刻把握机遇与风险,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个体理性与集体理性相统一,坚决防止冲动决策、平庸决策两个极端,确保最终决策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运行高效”是保障,要突出效率效果导向,厘清不同治理主体权责边界,健全完善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决策、董事会授权决策、董事会决议督促执行等程序,促进不同治理主体良性互动,提升公司治理整体效能。
会议要求,要扎实推动中央企业集团和子企业董事会建设取得重要实质性进展。深化集团董事会建设,因企施策加强子企业董事会建设,优化上市公司董事会运行机制,理顺治理关系,厘清权责边界。科学优化董事会功能定位,坚持和完善董事会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的核心职责,强化董事会监督作用。
会议强调,要强化责任落实、形成工作合力,不断提高中央企业董事会建设工作质量。董事长、党委(党组)书记要深刻理解和把握“两个一以贯之”,“一肩挑”要“挑两头”,既做全面从严治党的书记,又当治理现代企业的董事长。外部董事要做到“五要五不”,提高政治站位,站稳出资人立场,在重大问题决策上保持“外部人”的独立性,在推动企业发展上增强“内部人”的责任心,与任职企业保持“亲”“清”关系。国务院国资委将持续健全完善公司治理、董事会运行的制度机制,进一步加强对中央企业董事会工作的指导。
华智观点:
国资委力推央企董事会建设:强化治理,构建现代企业新制度,对企业而言具有深远的意义。这一举措不仅符合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也是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步骤。
强化董事会建设是完善企业治理结构的核心内容。通过优化董事会组成、明确职责权限、规范决策程序等措施,可以确保董事会在企业经营决策中的核心地位,形成科学、民主、高效的决策机制。
构建现代企业新制度要求企业在决策过程中更加注重科学性和效率性。通过强化董事会建设,可以明确董事会的决策事项范围,规范决策程序,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强化治理是构建现代企业新制度的重要目标之一。通过完善企业风险管理体系、内部控制体系、合规管理体系和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体系,企业可以更有效地识别、评估、监控和应对各类风险。
国资委力推央企董事会建设的最终目的是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通过强化董事会建设、构建现代企业新制度,企业可以优化资源配置、提升管理效率、增强创新能力,从而在市场竞争中占据有利地位。
作为管理咨询公司,可以凭借专业的知识和经验,为企业提供定制化的解决方案,满足其在新形势下的治理需求。作为专业的第三方服务机构,可以通过提供高质量的咨询服务,帮助企业完善治理结构、提升管理水平、增强市场竞争力。
2. 重庆国资委:推动国资国企实现脱胎换骨式变化 提速国企战略性重组专业化整合
9月20日,重庆市国资委召开市属国资国企贯彻落实市委六届六次全会精神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工作会议。重庆市国资委党委书记、主任曾菁华强调,要以更大力度更大决心全面持续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推动国资国企实现脱胎换骨式变化,打造形成一批主业清晰、服务中心、创新驱动、治理完备和市场竞争力强的一流现代企业。会议强调,要建立国企改革发展综合报表体系;要以“瘦身健体”为核心深化拓展“三攻坚一盘活”改革突破;要提速国企战略性重组专业化整合。聚焦先进制造业、专业化现代服务业、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城市发展和综合开发、金融服务、文旅融合发展“六大领域”,以优势企业为主体推进重组整合,着力推动国有资本“三个集中”,优化国资布局;要打造“西部领先、全国进位和重庆辨识度”国企改革标志性成果;要建立战略评价体系、考核评价体系;要完善国资国企改革工作推进机制。
3.贵州省国资委以考核分配新制度推动国资监管制度优化
贵州省国资委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以推动监管企业增强核心功能和提升核心竞争力为目标,对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薪酬办法等系列制度进行修订完善,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推动贵州省国资监管制度优化。
围绕战略布局,实施“一企一策”考核模式。立足中央关于“完善国有企业分类考核评价体系”的要求,制定“一企一策”专考事项,将“分类考核”推进到“分户考核”。
坚持系统思维,构建“1+X”激励格局。通过“以渣定产”“科技创新”等专项考核,倒逼企业坚守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提升核心竞争力。
推进分类核算,探索战略使命评价机制。探索建立功能价值业务板块的分类核算及考核机制,引导企业增强核心功能,落实好省委省政府各项工作部署。
强化动态调整,动真碰硬破除平均主义。创新建立企业负责人基本薪酬动态调整机制,差异化确定企业负责人基本年薪,切实避免负责人基本年薪一刀切式核定、“搭便车”式享受薪酬基数变化带来的“高水平大锅饭”现象。
注重目标引领,化解“低定高超”考核难题。按照既“放得活”又“管得住”的理念,紧紧抓住目标设置这一“牛鼻子”,创建目标值分档机制,激励企业科学设定具有挑战性的业绩目标,“踮起脚尖走路”。强化战略协同,齐抓共管提升监管效能。建立贵州省首个考核分配专家库,汇聚政府部门、高等院校、国有企业等方面专家智慧,用不同视角评估,从多个维度优化,群策群力,确保考核体系科学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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