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周要闻
1. 国资委力推央企董事会建设:2029年前全面建立高效董事会
国务院国资委近日召开的中央企业董事会建设工作推进会提出,从现在起到明年底,中央企业集团和二级子企业层面董事会建设要取得重要实质性进展,董事会制度更加健全、运行更加规范、作用发挥更加充分。在此基础上,到2029年在中央企业集团和各级应建董事会的子企业全面建立科学、理性、高效的董事会。
取得阶段性成效
董事会建设是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内容。国务院国资委党委书记、主任张玉卓在会上表示,近年来,在中央组织部指导支持下,国资央企已形成较为完善的董事会建设顶层设计,建立起较为科学合理的董事会运作机制,建成一支具有央企特色的董事队伍,董事会突出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与党委(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和经理层谋经营、抓落实、强管理实现有机衔接,站位全局履职尽责,在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据了解,在中央企业董事会建设领域,《中央企业董事会工作规则(试行)》《中央企业外部董事管理规定》等政策文件构建了覆盖董事会组建、运行、评价、支撑和外部董事选聘、培养、管理、激励等各环节的董事会制度体系。全面落实党委(党组)对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前置把关制度,普遍建立重大事项决策的权责清单、修订完善三个治理主体议事规则,明确权责边界和工作方式,有序落实董事会职权,健全完善董事会授权机制。
注重科学理性高效
《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对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作出重要部署,新公司法也更加突出董事会职权作用发挥。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央企董事会建设迫切需要进一步加强。
本次会议明确提出,坚持目标引领、突出问题导向,加快建设科学、理性、高效的董事会。
“构建科学”是基础,要遵循公司治理的一般规律,坚持从国有企业实际出发,因企制宜选择治理模式,分类施策建设董事会,准确把握董事会的“有限功能”,明晰外部董事职责,选优配强外部董事,实现董事会与其他各治理主体同频共振、同向发力。
“决策理性”是核心,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刻把握产业、行业、企业特点,深刻把握科技创新规律,深刻把握机遇与风险,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个体理性与集体理性相统一,坚决防止冲动决策、平庸决策两个极端,确保最终决策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
“运行高效”是保障,要突出效率效果导向,厘清不同治理主体权责边界,健全完善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决策、董事会授权决策、董事会决议督促执行等程序,促进不同治理主体良性互动,提升公司治理整体效能。
按照国务院国资委的部署,央企董事会建设将分类分层推进,在深化集团董事会建设的同时,因企施策深化子企业董事会建设。进一步明确子企业董事会“应建”和外部董事“应占多数”的范围,合理设置董事会席位;对于未设董事会、只设一名董事的子企业,以及未设党委、只设党支部的子企业,研究明确董事、董事会的权责和履职方式。
央企董事会功能定位也将科学优化,坚持和完善董事会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的核心职责,切实强化董事会监督作用。研究规范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设置、职责、运行机制等,将原监事会的业务监督、财务监督等相关职责有机整合到审计与风险委员会,推动加大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力度。
“央企董事会要牢牢把握使命任务,推动企业更好服务国家战略、着力解决影响高质量发展的突出问题。”张玉卓说,要强化不发展是最大风险的理念,有效识别、科学管控、有力应对风险,更多作出能够增强核心功能、提升核心竞争力、更好发挥中央企业“三个作用”的重大决策。
发挥好外部董事作用
建好用好央企董事会,需要坚强有力的董事队伍做支撑。董事长是董事会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国务院国资委有关负责人强调,董事长、党委(党组)书记要深刻理解和把握“两个一以贯之”,“一肩挑”要“挑两头”,既做全面从严治党的书记,又当治理现代企业的董事长。
外部董事是出资人机构的代表。根据《中央企业董事会工作规则(试行)》有关规定,外部董事作决策、强监督等职责得以强化,对外部董事在决策中维护国有资本权益、贯彻出资人意志、督促董事会规范有效运行等也提出明确要求。
根据部署,下一步,央企要更好发挥外部董事作用,举措包括积极探索选聘熟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的科技人才进入外部董事队伍,注重选拔优秀年轻干部担任专职外部董事,推动优秀专职外部董事交流担任企业领导人员;把外部董事作为企业领导人员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一体谋划,合理优化子企业专职、兼职外部董事结构;强化规范管理和履职支撑,完善激励约束机制,提升履职能力。
华智观点:
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加强中央企业董事会建设的举措对于央国企而言具有多重重要意义。这不仅有助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增强企业竞争力、更好服务国家战略,还有助于强化风险管理和监督,为企业的稳健运营和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华智咨询紧跟政策导向,可以为企业提供公司治理、战略规划、风险管理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央国企提供高质量的咨询服务,助力央国企企实现高质量发展。
2.云南:加快推动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
近年来,云南省国资委紧紧围绕“管理、发展、脱困、改革”,坚持一手抓防风化债、一手抓高质量发展,推动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迈上新台阶。
国资国企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高质量发展迈上新台阶
深入推进国企改革发展三年行动,持续深化“八个专项行动”,全力推进14项重点工作,不断开创国资国企工作新局面。一是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开展国有资本优化布局专项研究工作,加大在风电光伏、贵金属新材料等领域投资布局,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二是进一步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狠抓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任务落地落实,截至2024年6月,新一轮国企改革主体任务已完成68%。三是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全力推动重点省属企业风险化解,“一企一策”制定债务风险化解工作方案,逐步压降并合理控制债券规模。切实加强投资管控,稳妥推进平台类及非平台企业债务风险化解工作。四是加快提升企业科技创新能力。2023年以来,省属企业承担国家级重大科技攻关任务43项、省级99项,突破关键核心技术47项,实现461项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支持有条件的企业扎实推进原创技术策源地建设。五是不断加强和改进国资监管工作。完成国资国企在线监管系统二期建设,开展优化国资监管权责边界工作,完善内外部监督贯通机制,提升监管针对性、有效性。六是切实加强国有企业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推动《党建与生产经营有效融合实施办法》和“流程图”在企业各级党组织落地落细;举办省属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培训班。
扎实推进“清廉国企”建设。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
全会把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纳入全面深化改革战略全局,既有方向性指引,又有实践性要求,云南省国资国企系统将坚决扛起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重大责任,不折不扣抓好贯彻落实。一是牢牢把握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总体目标,持续推动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持续夯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巩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战略力量。二是牢牢把握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政治原则,始终坚持和加强党对国资国企改革的全面领导,确保党中央战略部署在国资国企得到坚决贯彻落实,确保国资国企改革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三是牢牢把握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鲜明导向,加快形成同新质生产力相适应的生产关系,打破思维定式、破除路径依赖,牢固树立国有企业一定要在新质生产力上有所作为的理念,不断增强工作的创造性引领性。四是牢牢把握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根本要求,不断增强核心功能和核心竞争力,更加注重通过市场机制、利用市场力量推动国有企业服务国家战略,充分发挥科技创新、产业控制、安全支撑作用。五是牢牢把握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重点任务,切实提升改革质量和效能,更加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着力破解深层次体制机制障碍和结构性矛盾,在重点任务上取得新的突破。
进一步深化国资国企改革
加快推动高质量发展
云南省国资委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及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聚焦“管理、发展、脱困、改革”,细化贯彻落实的具体工作举措,持续深化系列专项行动和重点工作,推动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向纵深挺进,真正走上高质量发展之路。一是在提高价值创造能力上持续用力。树牢价值创造理念,持续深化对标国际国内一流企业价值创造专项行动,提升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要素的价值创造活力动力。严禁盲目投资,养成“先算后投”习惯,投资必须要有回报。突出抓好省属企业财务管理水平提升,推动企业提升预算管理水平,持续夯实资金安全基础。二是在调整优化布局结构上持续用力。持续深化主责主业清理整治专项行动、压缩管理层级减少法人户数和治理亏损子企业专项行动,2025年12月底前非主业基本清理消化,完成550户子企业压减目标。抓好优化国有资本布局研究,强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布局,有计划、有节奏地推进结构调整和重组。三是在提升科技创新能力上持续用力。健全研发投入多元筹措和稳定增长机制,持续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投入产出效率,支持有条件的企业推进原创技术策源地建设,工业企业研发投入强度达到3%以上。加大科技领军人才、青年科技英才的引进培养力度,提高重点企业研发人员占比,完善科技创新制度体系,制定针对性更强、力度更大、科技人员更期盼的创新支持政策。四是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上持续用力。持续深化防范化解债务风险专项行动,统筹抓好重点企业债务风险管控,确保不发生债务违约。加快推进州市平台企业债务重组、改革转型,全面梳理排查省属企业债务风险隐患,动态掌握企业债务底数,“一企一策”“一债一策”明确措施并抓好落实。五是在健全完善体制机制上持续用力。持续深化提升国资监管能力专项行动,完善省级有关部门工作协同机制。深化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革,推动投资类平台企业转型发展。持续深化完善公司治理,突出抓好外部董事履职监督工作机制完善,形成问题办理工作闭环。六是在加强党的领导党的建设上持续用力。持续深化党建融入生产经营专项行动,扎实抓好《党建与生产经营有效融合实施办法》和“流程图”的贯彻实施,抓好“抓党建促省属企业高质量发展提升年”活动,提升基层党建规范化、精细化、体系化水平,增强企业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开展专业化培训,提高企业领导干部政治能力和治企兴企能力。
3.宁夏国资委:四措并举高质量推进经营业绩考核工作
近年来,宁夏国资委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大力实施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切实发挥经营业绩考核指挥棒、风向标和助推器作用,守正创新,主动作为,较真碰硬,不断探索研究经营业绩考核工作的新方法、新手段、新路径,为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
完善考核指标体系。调整优化考核体系,围绕“一利五率”经营指标,突出高质量发展导向,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先后赴国务院国资委和17个省、市、自治区考察学习,出台《自治区属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及配套的6个实施方案及清单。实施“一企一策”精准考核,全面对标一流标准,统筹共性量化指标与个体企业差异性,加大对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占比和科技研发投入强度考核力度。坚持党建与业务双融双促,将经营业绩作为党建实绩的“评优否决”指标,推动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
发挥考核引领作用。切实引领企业统筹做好深化改革、生产经营和安全稳定各项工作,积极确定挑战性目标,结合发展新质生产力的要求和自治区优势特色产业的布局,提升自身经营发展与自治区产业布局的契合度。各企业主动以一档目标为牵引,聚焦主责主业,持续推动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考核口径归母净利润连续两年较目标值增长20%左右。
规范考核标准流程。健全领导体系,构建主要领导牵头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部门共同参与的齐抓共管考核体系。抓实运行机制,考核范围穿透至集团公司重要子企业,以“清单制+责任制+时限制”压实参与考核工作人员责任,驻委纪检监察组全过程参与考核监督。抓好问题整改,针对考核发现通报扣分事项,下发问题整改清单,并将问题整改情况纳入次年考核范围,防止问题虚假整改、回潮反弹。
注重考核刚性运用。全面推行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实现区属国有企业子企业经理层成员100%覆盖,严格落实经营业绩考核规则与不胜任退出机制,立下军令状,明确责任制,充分激发经理层成员的活力和创造力。
来源 |国资委网站(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