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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改革洞察:加速构建国资央企大数据体系,推动数智融合技术创新【2024年第52周】

发布时间:2024/12/31   Click:

一、一周要闻

1. 国务院国资委等五部门联合发文加速构建国资央企大数据体系,推动数智融合技术创新

国家数据局12月25日消息,国家数据局、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务院国资委近日印发《关于促进企业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意见》,从健全企业数据权益实现机制、培育企业数字化竞争力、赋能产业转型升级、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开放透明可预期的发展环境五个方面作出具体部署。

 

在赋能产业转型升级方面,《意见》提出,推进产业链协同创新。支持行业龙头企业发挥带头作用,带动上下游企业共建场景驱动、技术兼容、标准互通的行业可信数据空间,促进大中小企业数据共享共用。鼓励探索创新基于可信第三方的行业可信数据空间建设运营模式,推动跨行业、跨领域数据流动和融合利用。实施“国有企业数据效能提升行动”,加快构建国资央企大数据体系,赋能产业转型升级。创新国有企业数据管理机制,优化科技创新考核指标体系。

 

在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方面,《意见》提出,激发数字经济发展新动能。制定数据产业发展促进政策,围绕数据采集汇聚、计算存储、流通交易、开发利用和安全治理,培育壮大数据企业。支持企业面向人工智能发展,开发高质量数据集。在科研、制造、农业、能源、交通、金融、通信、广电、医疗、教育、商贸流通、文化旅游等重点行业领域,打造一批示范带动性强的人工智能创新应用,深化“人工智能+”应用赋能千行百业。聚焦无人驾驶、具身智能、低空经济等数据密集型产业发展需求,加速数智融合关键技术创新。

 

在营造开放透明可预期的发展环境方面,《意见》提出,扩大数据领域高水平开放。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国际数据治理规则和技术标准制定。支持企业优化业务布局,积极开拓全球数据市场。聚焦优质数据资源开发、关键核心技术研发、重大应用创新等方面,依法依规引进基础能力强、发展潜力大的数据企业。促进和规范企业数据跨境流动,支持地方建设国际数据港、数据跨境服务中心等,为全球数据资源共享开发、产业创新合作创造条件。

 

此外,在保障措施方面,《意见》提出,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引导作用,推动重点领域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可信数据空间建设等。

 

国家数据局表示,下一步,将会同相关部门,加强统筹协调和政策保障,协同各行业主管部门结合本领域实际,高质量推进企业数据资源开发利用。

 

 

 

国家数据局等部门关于促进企业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意见

国数资源〔2024〕125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数据管理部门、党委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公安厅(局)、国资委:

 

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形成或合法获取、持有的数据,是企业发展的重要资源。加强企业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是推进全国一体化数据市场建设、实现数据资源配置效率最优化和效益最大化的重要举措,是更好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创造更加公平更有活力市场环境的必然要求。为充分释放企业数据资源价值,构建以数据为关键要素的数字经济,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统筹数据发展和安全,以深化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为主线,以激发企业创新活力为关键,以健全企业数据权益实现机制为重点,充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分类推进企业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提升企业竞争力,赋能产业数字化转型,助力提升治理效能和公共服务能力,为培育新质生产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健全企业数据权益实现机制

 

(一)完善企业数据权益形成机制。企业对其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形成或合法获取、持有的数据,依法享有法律法规规定的、民商事合同或行政协议约定的各类数据权益。推动数据持有权、使用权、经营权等分置运行,鼓励探索市场化、场景化的“授权使用、分享收益”新模式。企业行使数据权益应当遵守法律法规,遵循诚信原则,不得危害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不得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二)完善企业数据权益保护机制。支持企业依法依规对其合法获取、持有的数据进行开发利用、流通交易,保护其经营收益等合法权益。企业有权依法或依合同约定,自主或委托他人基于其合法获取、持有的数据开发数据产品或提供数据服务。鼓励企业采取共享开放、交换交易、资源置换等多种方式流通数据,促进数据产品和服务创新开发、高效流通和价值复用。建立健全数据权益流转机制和多元化争议处理机制,在企业发生合并、分立、解散、被宣告破产时,推动相关权利和义务依法依规同步转移。

 

(三)健全企业数据收益分配机制。构建公平高效的数据要素价值分配机制,引导企业在数据产品和服务的生产、供给、流通、使用中实现数据价值的创造和提升。坚持由市场评价贡献、按贡献决定报酬,根据相关主体在数据产品和服务价值形成过程的实际作用,获得与其贡献相称的收益。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探索建立数据产品和服务的收益分配调节机制。企业承担政府和公共事业相关系统建设运维形成或获取的数据资源,其开发利用行为应严格遵守公共数据资源相关政策法规规定和协议约定。

 

三、培育企业数字化竞争力

 

(四)提高数据治理能力。鼓励企业建立首席数据官制度,健全数据资源管理机制。推动数据管理相关国家标准贯标,规范开展数据治理能力评估,强化企业数据治理和质量管理能力建设。大力推广云计算、边缘计算、大数据分析等平台服务,支持企业开发和使用智能化工具,建立覆盖研发、生产、销售、服务、管理等各环节的数据资源体系。落实国家数据分类分级和个人信息保护政策法规要求,在防范实质性风险前提下,鼓励企业针对不同敏感级别的数据和数据处理场景,采取差异化的数据安全与合规管理措施,优化对同类型数据处理行为的内部合规审批流程,加强数据流转分析和风险监测。鼓励企业采用可信数据空间、区块链、隐私计算、匿名化等技术模式,促进数据安全流动和开发利用。

 

(五)促进企业创新发展。引导企业加快向数据驱动的经营模式转型,用数据管理、用数据决策,推动实现流程优化、组织重塑、效率提升。鼓励企业强化多源数据整合分析,准确把握供需结构、客户偏好、价格变化趋势,提升企业洞察市场和适应市场的能力。支持企业打通生产制造、流通销售与供应链等数据,实现系统化、高效化管理,提高企业资源配置和运营效率。支持企业利用数据分析、数字仿真等技术,加快产品迭代,提升创新效率,增强市场竞争力。

 

四、赋能产业转型升级

 

(六)推进产业链协同创新。支持行业龙头企业发挥带头作用,带动上下游企业共建场景驱动、技术兼容、标准互通的行业可信数据空间,促进大中小企业数据共享共用。鼓励探索创新基于可信第三方的行业可信数据空间建设运营模式,推动跨行业、跨领域数据流动和融合利用。实施“国有企业数据效能提升行动”,加快构建国资央企大数据体系,赋能产业转型升级。创新国有企业数据管理机制,优化科技创新考核指标体系。

 

(七)支持企业开放数据服务能力。鼓励互联网平台企业等创新数据运营模式,开发决策参考、市场营销、需求定制、风险管理等数据产品和服务,更好服务各类经营主体。发挥可信第三方作用,推动互联网平台企业建立互信合作机制,加速要素流通、重组和融合创新。支持发展产业互联网平台,提升工业互联网应用质效,促进产业数据高效汇聚和协同利用。

 

(八)助力中小企业用数创新。引导行业龙头企业、互联网平台企业等提供普惠性数据产品和技术工具,助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鼓励行政事业单位依法采购提供公共服务和履行职责所需的数据产品和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面向中小企业提供公益性数据服务。支持各类公共服务平台、行业服务平台开设企业数据服务专区,为中小企业办事创业、经营决策、合规治理提供数据支撑。加大对中小企业数据治理和应用的支持力度,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发放数据券、算法券和算力券,降低中小企业治数用数成本。

 

五、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九)激发数字经济发展新动能。制定数据产业发展促进政策,围绕数据采集汇聚、计算存储、流通交易、开发利用和安全治理,培育壮大数据企业。支持企业面向人工智能发展,开发高质量数据集。在科研、制造、农业、能源、交通、金融、通信、广电、医疗、教育、商贸流通、文化旅游等重点行业领域,打造一批示范带动性强的人工智能创新应用,深化“人工智能+”应用赋能千行百业。聚焦无人驾驶、具身智能、低空经济等数据密集型产业发展需求,加速数智融合关键技术创新。发挥行业协会、产业联盟等组织机制作用,推动建立数据开放社区,支持开源数据集建设。健全科学数据开放共享机制,推动高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科学数据有序开放,激发企业创新活力。

 

(十)促进社会治理和服务模式创新。拓展企业数据在公共卫生、公共安全、生态环境、基层治理等领域的应用,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和服务水平。发挥行业龙头企业、互联网平台企业创新引领作用,加快数据驱动的服务模式创新,持续引领消费、文化、娱乐、健康等生活方式变革。推动建立新型政企合作机制,鼓励企业参与共建城市可信数据空间,围绕智慧交通、智慧文旅、智慧教育、智慧医疗、智慧养老、智慧商圈、数字乡村等重点场景,深化公共数据和企业数据融合应用,赋能城市治理、公共服务和产业发展,优化营商环境。

 

六、营造开放透明可预期的发展环境

 

(十一)健全数据流通利用服务体系。鼓励探索多元化数据流通利用方式,发展数据经纪、数据托管等新业态、新模式,提升数据流通效率。在国家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制度框架下,推动建立跨主体数据流通技术标准,适度超前布局数据流通利用基础设施。推动行业主管部门制定完善行业数据标准规范,推进元数据、主数据等基础性、通用性数据标准建设。鼓励专业机构提供企业数据治理和质量评价服务,促进提升数据资源质量。鼓励企业强化数据治理、产品开发、价值挖掘和应用创新,积极开展数据资源入表,推动数据资产合规利用、规范管理。健全数据资源价值评估服务体系,探索数据资源化、产品化、价值化、资产化的可行路径。

 

(十二)扩大数据领域高水平开放。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国际数据治理规则和技术标准制定。支持企业优化业务布局,积极开拓全球数据市场。聚焦优质数据资源开发、关键核心技术研发、重大应用创新等方面,依法依规引进基础能力强、发展潜力大的数据企业。促进和规范企业数据跨境流动,支持地方建设国际数据港、数据跨境服务中心等,为全球数据资源共享开发、产业创新合作创造条件。

 

(十三)提升数据安全合规治理效能。完善数据联管联治机制,强化部门协调和央地协同,推动包容审慎监管。针对新技术应用和新模式新业态,探索建立“沙盒监管”机制,构建鼓励创新、弹性包容的治理环境。健全政企沟通机制,稳定企业合规预期。推动制定行业数据分类分级标准,健全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安全技术规范。健全数据安全管理、个人信息保护认证制度。强化行业自律建设,营造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

 

七、保障措施

 

加强人才培养,构建以高等教育、职业教育为主体,继续教育为补充的数据要素相关专业人才培养体系。支持以产教融合、实训基地等方式,培养数据治理、数据分析、数据合规、数据标注、人工智能训练等方面的技术技能人才。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引导作用,推动重点领域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可信数据空间建设等。各级数据、网信、工信、公安、国资委等相关部门要强化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细化任务分工,抓好推进落实。各地区相关部门因地制宜做好各类要素保障,推动政策落地见效。

 

 

华智观点

《意见》提出加快构建国资央企大数据体系,这有助于国有企业更好地整合内部数据资源,提高数据管理和分析能力,从而优化运营决策,降低成本,提升整体运营效率。通过实施“国有企业数据效能提升行动”,国有企业可以加速数字化转型,利用数据驱动的业务模式创新,增强市场竞争力。同时,创新数据管理机制和优化科技创新考核指标体系,将激励国有企业加大在数据领域的投入和研发。

作为专业的咨询服务机构,华智咨询可以凭借其专业知识和经验可以帮助国有企业制定数据战略,明确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目标、路径和关键举措,确保数据资源能够有效支撑企业的战略发展。协助国有企业开展数字化转型项目,包括业务流程优化、数据驱动的业务模式创新等,帮助企业实现数字化转型的落地和见效。为企业提供数据管理和分析方面的培训,帮助企业培养具备数据思维和数据技能的人才,为企业的长期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2. 甘肃国资委:不断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1—11月,甘肃省属企业累计研发投入99.81亿元,同比增长11.69%,省属工业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强度2.68%。近三年省属企业研发投入年均增速超过10%。截至11月底,甘肃省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总体进度已超额完成国务院国资委明确的70%的年度目标任务。

今年以来,甘肃省政府国资委指导省属企业坚持以科技创新作为产业创新的动力和支撑,突出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出台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专项支持、省级科技计划靶向扶持“链主”企业等政策措施,健全定期会商、供需对接、联合攻关等政产学研用协同创新机制,推动组建由企业牵头、科研机构和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参与的创新联合体,促进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政策链深度融合。

以科技创新赋能产业创新发展,累计建成国家级研发平台29个、省部级研发平台171个、产业技术创新联盟40个,6户省属企业联合高校院所和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组建7个创新联合体。2024年,新认定甘肃省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与电驱动行业技术中心等3户企业为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新认定酒钢集团甘肃省铝合金新材料工程研究中心、甘肃建投集团甘肃省既有建筑更新改造工程研究中心等6个省级工程研究中心;优化整合甘肃药业集团甘肃陇神戎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药物制剂技术及产业化工程研究中心等5个省级工程研究中心。

充分激发人才创新创业活力,在重大科研任务中培养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培养科技创新人才。今年以来省属企业建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及创新实践基地5个,科技创新创业团队114个,为科技人员创新创业提升广阔舞台。公交建集团构建“1+2+N”科创体系,打造1个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3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30个省部级科创平台,现有省级拔尖领军人才1名、省级领军人才6名、陇原青年英才6名、享受省级以上政府津贴人员50名。

建立省属企业关键核心技术、“卡脖子”技术、原创技术攻关清单,加强与科研院所高校合作,攻克“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30余项。金川集团采取技术攻关+产业化应用方式,成功开发出0.05毫米的“手撕镍带”等不同规格纯镍超薄带材产品并实现量产。甘肃科技集团兰州助剂厂有机过氧化物关键助剂系列产品、西北永新水性环保涂料、省机械院小型丘陵山地青贮饲草装备等产品实现国产化替代,微通道技术合成过氧化物工程化技术、核电涂料等“卡脖子”技术填补国内空白。

 

3.山东省国资委:今年省属企业已完成内部专业化整合80次,涉及权属企业166家

深入推进专业化整合,是优化国有经济布局结构、提升国有资本配置效率、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举措。近日,新黄河记者从山东省国资委获悉,今年以来,省属企业已完成企业内部专业化整合80次,涉及权属企业166家;正在实施专业化整合41次,涉及权属企业111家。

山东省属企业高起点建立整合工作机制

2024年,山东省国资委稳步推进专业化整合工作,引导国有资本、资源向主业企业、优势企业集中,推动企业主业做强做优做大,为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从具体工作做法看,省属企业高起点建立整合工作机制。省国资委印发《关于省属企业开展“一企一业、一业一企”改革试点的工作方案》,对改革试点目标、试点范围、试点任务等作出安排部署。结合各企业的实际情况,“一企一策”指导25户省属企业制定2024年专业化整合工作方案和“一企一业、一业一企”改革试点工作方案,选取33户企业开展试点,切实发挥企业专业化整合实效。各省属企业均成立了专业化整合领导小组,构建起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组织体系,保障专业化整合工作扎实推进。

 

省国资委高标准推动省属企业内部专业化整合。今年以来,省国资委召开省属企业专业化整合工作推进会,对省属企业加强内部专业化整合和开展“一企一业、一业一企”改革试点等进行部署推动。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将专业化整合纳入2024年省属企业改革绩效考核指标。利用线上沟通、现场调研、季度调度等方式,加强对各省属企业方案落实情况的跟踪督导,协调推动省属企业之间有关业务合作,促进专业化整合工作任务有序开展。

 

据省国资委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以来,省属企业已完成企业内部专业化整合80次,涉及权属企业166家;正在实施专业化整合41次,涉及权属企业111家。省属企业基本形成主业突出、管理高效、核心竞争力强的发展新格局。

 

从具体成效看,围绕补链强链,产业链上下游业务资源整合强力推进。根据省国资委核定的主业,各省属企业全面梳理内部业务板块,理清业务边界,加快同类业务或产业链上下游子公司重组整合,减少同质化竞争,优化资源配置。山东能源集团深化电力板块整合,大力推动“煤电联营”“煤电与新能源联营”一体化发展,通过采取吸收合并、产权划转等方式,整合省内内蒙古、甘肃5家新能源公司,省内9家光伏新能源公司统一划归鲁西电厂管理,实现优化完善产业布局、提高电力产业板块核心竞争力。

 

聚焦统筹优化,资源要素高效集中配置效果显现。提升资本配置效率是专业化整合工作的重要举措,有利于解决企业之间与企业内部同质化竞争等问题,让企业主责主业更聚焦、子企业发展更专业、产业结构更清晰。山东土地围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矿山生态修复、乡村振兴、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主业方向,将同领域业务进行整合优化,形成8个二级专业化子集团,明晰主攻方向,解决了权属公司“产业单一化、竞争同质化、布局分散化”的问题,实现资源要素高效集中专业化发展。

 

在整合过程中,山东省属企业聚焦主责主业,“一企一业”试点塑造发展新优势。打造业务清晰、管理统一、运营一体的专业化发展模式,是开展“一企一业、一业一企”改革试点工作的重头戏。山东高速子企业欧亚班列公司,通过聚焦主业,进一步完善试点单位的产业布局、巩固产业链协同效应,充分发挥山东铁、公、海多式联运的优势,截至2024年9月底,累计班列发运11234列;利用港口与铁路对接的有利条件,开拓多种货源,通过铁海双向通道,衔接海运和亚欧陆运,高质高效完成170单“一单制”多式联运,推动多式联运业务扩量提质。

山东省国资委锚定“走在前、挑大梁”,高度重视省属企业资产证券化工作

目前,山东省15家省属企业控股上市公司达49户,发行股票57支,总市值过万亿,位居全国省级国资监管机构前列。

 

近年来,山东省国资委锚定“走在前、挑大梁”,高度重视省属企业资产证券化工作,通过政策引导、业务指导、工作督导等举措,在优化布局、完善治理、提升效益、强化运营等方面持续发力,全面推动省属控股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走深走实。

 

具体到企业经营方面,截至三季度末,49户上市公司资产总额28698.38亿元,实现营业收入9254.01亿元、净利润661.53亿元,分别占省属企业的55.30%、50.85%、122.78%。前三季度33户境内上市公司平均每股收益优于同期全省A股上市公司。

 

从市值上看,截至2024年11月底,49户上市公司总市值10150.74亿元。其中,兖矿能源、潍柴动力市值超过千亿元,山东黄金、浪潮信息、中国重汽、青岛港超500亿元。省属境内上市公司平均市值207.16亿元。

 

分红方面,2023年度,38户省属控股上市公司现金分红321.21亿元,占到省属控股上市公司归母净利润的41.2%。2024年上半年,中期分红力度进一步加大,14户上市公司计划实施中期现金分红,现金分红金额达90.41亿元。

 

规范ESG信息披露方面,据了解,山东省国资委正研究起草《山东省属控股上市公司ESG指标体系工作指引》,指导省属控股上市公司规范上市公司ESG信息披露,增强上市公司在资本市场的价值认同。目前,境内省属控股上市公司中,32户已单独披露2023年度ESG相关报告(包括ESG报告、可持续发展报告和社会责任报告),披露率达到97%。

 

来源 |国资委网站(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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