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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五”旅游业发展规划 全文发布 (1)

发布时间:2022/01/20   Click: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环境

(一)发展成就。

“十三五”时期,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国文化和旅游行业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加快推进旅游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繁荣发展大众旅游,创新推动全域旅游,着力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积极推进旅游业进一步融入国家战略体系。

旅游业作为国民经济战略性支柱产业的地位更为巩固。“十三五”以来,旅游业与其他产业跨界融合、协同发展,产业规模持续扩大,新业态不断涌现,旅游业对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综合带动作用更加凸显。

旅游成为小康社会人民美好生活的刚性需求。“十三五”期间年人均出游超过4次。人民群众通过旅游饱览祖国秀美山河、感受灿烂文化魅力,有力提升了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旅游成为传承弘扬中华文化的重要载体。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相互促进,红色旅游、乡村旅游、旅游演艺、文化遗产旅游等蓬勃发展,旅游在传播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方面发挥了更大作用。

旅游成为促进经济结构优化的重要推动力。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重点旅游城市纷纷将旅游业作为主导产业、支柱产业、先导产业,放在优先发展的位置,为旅游业营造优质发展环境。

旅游成为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重要领域。各地区在严格保护生态的前提下,科学合理推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走出了一条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特色旅游道路。

旅游成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和助力乡村振兴的重要生力军。各地区在推进脱贫攻坚中,普遍依托红色文化资源和绿色生态资源大力发展乡村旅游,进一步夯实了乡村振兴的基础。

旅游成为加强对外交流合作和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的重要渠道。“十三五”期间,出入境旅游发展健康有序,年出入境旅游总人数突破3亿人次。“一带一路”旅游合作、亚洲旅游促进计划等向纵深发展,旅游在讲好中国故事、展示“美丽中国”形象、促进人文交流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二)面临的发展机遇和挑战。

“十四五”时期,我国将全面进入大众旅游时代,旅游业发展仍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但机遇和挑战都有新的发展变化。

进入新发展阶段,旅游业面临高质量发展的新要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后,人民群众旅游消费需求将从低层次向高品质和多样化转变,由注重观光向兼顾观光与休闲度假转变。大众旅游出行和消费偏好发生深刻变化,线上线下旅游产品和服务加速融合。大众旅游时代,旅游业发展成果要为百姓共享,旅游业要充分发挥为民、富民、利民、乐民的积极作用,成为具有显著时代特征的幸福产业。

构建新发展格局有利于旅游业发挥独特优势,也对旅游业提出了扩大内需的重要任务。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需要充分利用旅游业涉及面广、带动力强、开放度高的优势,将其打造成为促进国民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同时,要切实加大改革开放力度,更好发挥旅游业作用,为加快释放内需潜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畅通国民经济循环贡献更大力量。

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旅游业赋予新动能,也对旅游业提出了创新发展的新要求。坚持创新在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推动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将深刻影响旅游信息获取、供应商选择、消费场景营造、便利支付以及社交分享等旅游全链条。同时,要充分运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科技创新成果,升级传统旅游业态,创新产品和服务方式,推动旅游业从资源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变。

建设文化强国为旅游业明确了发展方向,也需要旅游业更加主动发挥作用。推进文化强国建设,要求坚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同时,要充分发挥旅游业在传播中国文化、展示现代化建设成就、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方面的重要作用。

强化系统观念有利于旅游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也对旅游业提出了统筹发展和安全的新任务。加强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整体性推进,发挥好中央、地方和各方面积极性,实现发展质量、结构、规模、速度、效益、安全相统一,有利于为旅游业营造更具活力的发展环境、提供更可持续的发展动力、形成更具国际竞争力的发展优势。同时,要统筹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注重防范和化解风险,守住疫情防控底线、安全生产底线、生态安全底线、意识形态安全底线。

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国际环境严峻复杂,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广泛深远,全球旅游业不确定性明显增加。国内发展环境也经历着深刻变化,旅游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仍然突出,距离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还有一定差距,旅游需求尚未充分释放,旅游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任务依然较重,创新动能尚显不足,治理能力和水平需进一步提升,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需进一步强化。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旅游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注重需求侧管理,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坚持系统观念,统筹发展和安全、统筹保护和利用,立足构建新发展格局,在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创新提升国内旅游,在国际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前提下分步有序促进入境旅游、稳步发展出境旅游,着力推动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着力完善现代旅游业体系,加快旅游强国建设,努力实现旅游业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让旅游成为人们感悟中华文化、增强文化自信的过程,推动旅游业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有机统一。

——坚持系统观念、筑牢防线。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切实做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充分认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事关旅游业发展全局,将疫情防控要求贯彻到旅游业各环节、各领域,坚决切断疫情通过旅游渠道传播的链条。

——坚持旅游为民、旅游带动。以人民为中心,更好满足大众特色化、多层次旅游需求,发挥旅游业综合带动作用,释放“一业兴、百业旺”的乘数效应,创造更多就业创业机会,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坚持创新驱动、优质发展。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创新体制机制,广泛应用先进科技,推动旅游业态、服务方式、消费模式和管理手段创新提升,发展智慧旅游。

——坚持生态优先、科学利用。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牢牢守住生态底线,增强生态文明意识,合理利用自然资源,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

(三)发展目标。

2025年,旅游业发展水平不断提升,现代旅游业体系更加健全,旅游有效供给、优质供给、弹性供给更为丰富,大众旅游消费需求得到更好满足。疫情防控基础更加牢固,科学精准防控要求在旅游业得到全面落实。国内旅游蓬勃发展,出入境旅游有序推进,旅游业国际影响力、竞争力明显增强,旅游强国建设取得重大进展。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建设一批富有文化底蕴的世界级旅游景区和度假区,打造一批文化特色鲜明的国家级旅游休闲城市和街区,红色旅游、乡村旅游等加快发展。旅游创新能力显著提升,旅游无障碍环境建设和服务进一步加强,智慧旅游特征明显,产业链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市场主体活力显著增强,旅游业在服务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满足人民文化需求、增强人民精神力量、促进社会文明程度提升等方面作用更加凸显。

展望2035年,旅游需求多元化、供给品质化、区域协调化、成果共享化特征更加明显,以国家文化公园、世界级旅游景区和度假区、国家级旅游休闲城市和街区、红色旅游融合发展示范区、乡村旅游重点村镇等为代表的优质旅游供给更加丰富,旅游业综合功能全面发挥,整体实力和竞争力大幅提升,基本建成世界旅游强国,为建成文化强国贡献重要力量,为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作出积极贡献。

三、坚持创新驱动发展

强化自主创新,集合优势资源,结合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加快推进以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为特征的智慧旅游,深化“互联网+旅游”,扩大新技术场景应用。

(一)推进智慧旅游发展。

创新智慧旅游公共服务模式,有效整合旅游、交通、气象、测绘等信息,综合应用第五代移动通信(5G)、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及时发布气象预警、道路通行、游客接待量等实时信息,加强旅游预约平台建设,推进分时段预约游览、流量监测监控、科学引导分流等服务。建设旅游监测设施和大数据平台,推进“互联网+监管”,建立大数据精准监管机制。

打造一批智慧旅游城市、旅游景区、度假区、旅游街区,培育一批智慧旅游创新企业和重点项目,开发数字化体验产品,发展沉浸式互动体验、虚拟展示、智慧导览等新型旅游服务,推进以“互联网+”为代表的旅游场景化建设。提升旅游景区、度假区等各类旅游重点区域5G网络覆盖水平。推动停车场、旅游集散中心、旅游咨询中心、游客服务中心、旅游专用道路、旅游厕所及旅游景区、度假区内部引导标识系统等数字化、智能化改造升级。通过互联网有效整合线上线下资源,促进旅行社等旅游企业转型升级,鼓励旅游景区、度假区、旅游饭店、主题公园、民宿等与互联网服务平台合作建设网上旗舰店。鼓励依法依规利用大数据等手段,提高旅游营销传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专栏1 国家智慧旅游建设工程

    加快智慧旅游景区建设。科学推进预约、限量、错峰旅游,促进旅游景区实现在线、多渠道、分时段预约,提高管理效能。建设旅游景区监测设施和大数据平台,健全智能调度应用,促进旅游景区资源高峰期合理化配置,实现精确预警和科学导流。普及旅游景区电子地图、线路推荐、语音导览等智慧化服务,提高游览便捷性。支持各地区因地制宜建设特色化智慧旅游景区,运用数字技术充分展示特色文化内涵。"十四五"期间,推动国家4A级以上旅游景区基本实现智慧化转型升级。

    完善智慧旅游公共服务。以提升便利度和改善服务体验为导向,引导模式创新,构建开放、共享的智慧旅游公共服务体系。规范智慧旅游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支持开发针对老年人等特殊群体的专门应用程序和友好界面。

    丰富智慧旅游产品供给。鼓励旅游消费新模式发展,打造沉浸式博物馆、主题公园、旅游演艺等旅游体验新场景。引导开发数字化体验产品,推动文化和旅游资源借助数字技术"活起来"。

    拓展智慧旅游场景应用。建立健全智慧旅游标准体系,强化现代信息技术在旅游领域的应用普及,丰富拓展智慧旅游场景应用,推出一批智慧旅游创新案例和项目。

(二)加快新技术应用与技术创新。

加快推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区块链及5G、北斗系统、虚拟现实、增强现实等新技术在旅游领域的应用普及,以科技创新提升旅游业发展水平。大力提升旅游服务相关技术,增强旅游产品的体验性和互动性,提高旅游服务的便利度和安全性。鼓励开发面向游客的具备智能推荐、智能决策、智能支付等综合功能的旅游平台和系统工具。推进全息展示、可穿戴设备、服务机器人、智能终端、无人机等技术的综合集成应用。推动智能旅游公共服务、旅游市场治理“智慧大脑”、交互式沉浸式旅游演艺等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

积极发展旅游资源保护与开发技术,重点推进旅游资源普查、旅游资源安全防护、文物和文化资源数字化展示、创意产品开发、游客承载量评估、旅游信用评估、智能规划设计与仿真模拟、旅游安全风险防范等技术研发和应用示范。推进物联网感知设施建设,加强对重要旅游资源、重点设施设备的实时监测与管理,推动无人化、非接触式基础设施应用。

促进旅游装备技术提升,重点推进夜间旅游装备、旅居车及营地、可移动旅居设备、游乐游艺设施设备、冰雪装备、邮轮游艇、低空旅游装备、智能旅游装备、旅游景区客运索道等自主创新及高端制造。

(三)提高创新链综合效能。

加强旅游大数据基础理论研究,推动区域性和专题性旅游大数据系统建设,推动建立一批旅游技术重点实验室和技术创新中心,遴选认定一批国家旅游科技示范园区,全面提升旅游科技创新能力,形成上下游共建的创新生态。

各地区要建立旅游部门与公安、交通运输、统计、市场监管、金融、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数据共享机制,整合共享文化和旅游各信息系统,健全旅游统计指标体系,提高旅游统计的准确性、科学性,深化旅游统计应用和大数据决策支撑,加强旅游产业运行监测,并做好与本地区疫情防控管理平台的衔接,提升旅游监管和信息公共服务水平。贯彻落实国家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加强数据安全管理,建立完善数据采集、传输、存储、使用等各环节安全保护制度措施,防范数据泄露、篡改和滥用。

推动政府、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主体间资源整合联动,构建开放高效的协同创新网络,鼓励开展旅游应用创新合作,支持一批旅游科技创新工程项目。实施创新型旅游人才培养计划。

四、优化旅游空间布局

依据相关规划,落实区域重大战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十四五”规划重点任务、主体功能区战略,整合跨区域资源要素,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构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旅游空间布局和支撑体系。

(一)构建旅游空间新格局。

综合考虑文脉、地脉、水脉、交通干线和国家重大发展战略,统筹生态安全和旅游业发展,以长城、大运河、长征、黄河国家文化公园和丝绸之路旅游带、长江国际黄金旅游带、沿海黄金旅游带、京哈—京港澳高铁沿线、太行山—武陵山、万里茶道等为依托,构建“点状辐射、带状串联、网状协同”的全国旅游空间新格局。健全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区域重大战略旅游协调机制,推进跨行政区域旅游资源整合利用。加强区域旅游品牌和服务整合,支持京张体育文化旅游带、黄河文化旅游带、巴蜀文化旅游走廊、杭黄自然生态和文化旅游廊道、太行山区等旅游发展。持续推进跨区域特色旅游功能区建设。继续推出一批国家旅游风景道和自驾游精品线路,打造一批世界级、国家级旅游线路。鼓励各地区因地制宜实现差异化发展。 

专栏2 跨区域特色旅游功能区和国家旅游风景道布局

建设跨区域特色旅游功能区。重点推动建设香格里拉民族文化旅游区、太行山生态文化旅游区、武陵山生态文化旅游区、长江三峡山水人文旅游区、大别山红色旅游区。罗霄山红色旅游区、乌蒙山民族文化旅游区、秦巴山区生态文化旅游区、长白山森林生态旅游区、大小兴安岭森林生态旅游区、中原文化旅游区、海峡西岸旅游区、南海海洋文化旅游区、北部湾海洋文化旅游区、六盘山生态文化旅游区、祁连山生态文化旅游区、南岭森林生态文化旅游区、塔里木河沙漠文化旅游区、滇黔桂民族文化旅游区、浙皖闽赣生态旅游协作区。

建设国家旅游风景道。重点推动建设川藏公路风景道、大巴山风景道、大别山风景道、大兴安岭风景道、大运河风景道、滇川风景道、滇桂粤边海风景道、东北边境风景道、东北林海雪原风景道、东南沿海风景道、海南环岛风景道、贺兰山六盘山风景道、华东世界遗产风景道、黄土高原风景道、罗霄山南岭风景道、内蒙古东部风景道、祁连山风景道、青海三江源风景道、太行山风量道、天山世界遗产风景道、乌江风景道、西江风量道、香格里拉风景道、武陵山风景道、长江三峡风景道。 

东部地区加快推进旅游现代化建设,建立完善休闲度假体系,提升旅游核心竞争力。中部地区加快完善旅游业体系,加大旅游资源整合力度,促进旅游品牌升级。西部地区发挥自然生态、民族民俗、边境风光等方面优势,加强旅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发展特色旅游。东北地区推进旅游业转型升级,提升旅游服务水平,大力发展寒地冰雪、生态旅游等特色产业,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冰雪旅游带。国家在政策、品牌创建、市场对接等方面加大对中西部和东北地区的支持,进一步促进区域旅游协调发展。

支持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和欠发达地区发挥特色旅游资源优势,加快旅游产品培育,打造一批红色旅游融合发展示范区、休闲农业重点县、美丽休闲乡村、少数民族特色村镇、民族文化旅游示范区、边境旅游试验区和跨境旅游合作区。推进新藏滇桂边境旅游带等建设。实施“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计划”,推动各民族在空间、文化、经济、社会、心理等方面全方位嵌入,增进各族群众民生福祉,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继续加强“三区三州”旅游大环线建设和品牌打造,优化提升丝路文化经典线、边境极限体验线、滇藏茶马古道寻踪线、大香格里拉人间乐土线。边境地区在发展旅游业的同时,要守好外防输入的第一道防线,建立健全专门防控机制,压实旅游经营者主体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防止疫情通过边境旅游传入境内。

(二)优化旅游城市和旅游目的地布局。

建设一批旅游枢纽城市,逐步完善综合交通服务功能,提升对区域旅游的辐射带动作用。支持桂林等地建设世界级旅游城市,打造一批重点旅游城市、特色旅游地。 

专栏3 旅游城市布局

建设旅游枢纽城市。集中打造北京、上海、香港、澳门、广州、成都、杭州、深圳、昆明、南京、重庆、天津、武汉、西安、长沙、郑州、乌鲁木齐、贵阳、海口、哈尔滨、长春、沈阳、济南、福州、南宁、石家庄、合肥、南昌、太原、兰州、西宁、银川、呼和浩特、拉萨等旅游枢纽城市。

建设重点旅游城市。加快推进厦门、青岛、大连、宁波、珠海、苏州、无锡、三亚、桂林、延安、遵义、黄、张家界、喀什、林步、洛阳、承德、秦皇岛、伊春。大理。丽江. 乐山、赣州、宜昌、大同等重点旅游城市建设。

建设特色旅游地。积极支持韶山、井冈山、敦煌、都江堰、曲阜、平遥、崇礼、漠河、满洲里、石河子、延吉、凯里、安吉、武夷山、常熟、婺源、义乌、香格里拉、稻城等特色旅游地建设。 

突出重点,发挥优势,分类建设一批特色旅游目的地。依托全国红色旅游经典景区,弘扬伟大建党精神、井冈山精神、长征精神、延安精神、西柏坡精神等革命精神,打造一批红色旅游目的地。依托世界文化遗产、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及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等,在加强保护基础上切实盘活用好各类文物资源,打造一批历史文化旅游目的地。依托特色地理景观、自然资源和生态资源,完善综合服务功能,建设一批山岳、海岛、湿地、冰雪、草原、沙漠、湖泊、温泉、康养等旅游目的地。推进河北雄安新区旅游创新发展,加快海南国际旅游消费中心、平潭国际旅游岛建设。

(三)优化城乡旅游休闲空间。

推动更多城市将旅游休闲作为城市基本功能,充分考虑游客和当地居民的旅游休闲需要,科学设计布局旅游休闲街区,合理规划建设环城市休闲度假带,推进绿道、骑行道、游憩道、郊野公园等建设,提升游客体验,为城乡居民“微度假”、“微旅游”创造条件。

在城市群规划建设中,立足满足同城化、一体化旅游休闲消费需求,科学布局并配套完善旅游休闲功能区域,优先保障区域旅游休闲重大项目,做好交通衔接和服务配套。

在城镇规划布局中,围绕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和美丽乡村建设,提高空间配置效率,优化旅游休闲功能,合理规划建设特色旅游村镇,因地制宜推动乡村旅游差异化、特色化发展,推进多元功能聚合,营造宜居宜业宜游的休闲新空间。

五、构建科学保护利用体系

坚持文化引领、生态优先,把文化内涵融入旅游业发展全过程。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通过发展旅游业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稳步推进国家文化公园、国家公园建设,打造人文资源和自然资源保护利用高地。

(一)保护传承好人文资源。

坚持保护优先,在保护中发展、发展中保护,以优秀人文资源为主干,深入挖掘和阐释其中的文化内涵,把历史文化与现代文明融入旅游业发展,提升旅游品位,在依法保护管理、确保文物安全的前提下,推动将更多的文物和文化资源纳入旅游线路、融入旅游景区景点,积极传播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

深入推进中华文化资源普查工程,协同推进旅游资源普查工作。加强石窟寺保护展示,推进大遗址保护利用和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建设,合理配套旅游服务功能。推动革命文物集中连片保护利用和党史文物保护展示,提升重大事件遗迹、重要会议遗址、重要机构旧址、重要人物旧居保护展示水平。推动有条件的文博单位增强旅游服务功能,提高展陈水平。依托非遗馆、非遗传承体验中心(所、点)、非遗工坊等场所培育一批非遗旅游体验基地,推动非遗有机融入旅游产品和线路,实现更好传承传播。对代表社会主义建设成就重大工程项目进行合理旅游开发,深入挖掘其中蕴含的精神内涵。创新“四个共同”的中华民族历史观在旅游景区景点展陈方式,向游客讲好中华民族共同体故事。 

专栏4 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工程

深入推进中华文化资源普查 工程。加强普查成果梳理研究和挖掘阐释。建设准确权威、开放共享的中华文化资源公共数据库。建立文化资源宣传展示平台,分期分批向社会公布重要文化资源。融入国家文化大数据体系建设,实施多种形式的普查数据利用研究与推广项目。

组织实施旅游资源普查。通过普查。为统筹旅游资源开发和保护、科学制定旅游规划提供依据。建立中国特品级旅游资源名录,促进优质资源向优质产品转化。科学整理特色旅游资源及分布情况并做好推介工作。 

(二)保护利用好自然资源。

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生态保护第一,适度发展生态旅游,实现生态保护、绿色发展、民生改善相统一。充分考虑生态承载力、自然修复力,推进生态旅游可持续发展,推出一批生态旅游产品和线路,加强生态保护宣传教育,让游客在感悟大自然神奇魅力的同时,自觉增强生态保护意识,形成绿色消费和健康生活方式。积极运用技术手段做好预约调控、环境监测、流量疏导,将旅游活动对自然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 

专栏5 生态旅游优化提升工程

持续实施全国生 态旅游发展规划。实施生态旅游配套体系重大工程,加大生态资源富集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力度。拓展生态旅游发展空间,协同推进生态旅游协作区、重点生态旅游目的地、精品生态旅游线路、国家生态风景道等项目建设。

优化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建设。创新生态旅游资源产品转化方式,提升发展水平和示范效果。

推进旅游业绿色发展。支持旅游景区、宾馆饭店、民宿客栈等各类旅游企业开展绿色发展示范,实施节水节电、绿色低碳升级改造项目。加强生态旅游理念和产品宣传,鼓励企业、公益机构等在重点生态旅游目的地建设生态文明教育场馆,倡导主客共享的生态旅游发展机制。 

(三)创新资源保护利用模式。

推进国家文化公园建设,生动呈现中华文化的独特创造、价值理念和鲜明特色,树立和突出各民族共享的中华文化符号和中华民族形象,探索新时代文物和文化资源保护传承利用新路径,把国家文化公园建设成为传承中华文明的历史文化走廊、中华民族共同精神家园、提升人民生活品质的文化和旅游体验空间。加快建设长城、大运河、长征、黄河等国家文化公园,整合具有突出意义、重要影响、重大主题的文物和文化资源,重点建设管控保护、主题展示、文旅融合、传统利用四类主体功能区,实施保护传承、研究发掘、环境配套、文旅融合、数字再现五大工程,突出“万里长城”、“千年运河”、“两万五千里长征”、“九曲黄河”整体辨识度。推进优质文化旅游资源一体化开发,科学规划、开发文化旅游产品和商品。推出参观游览联程联运经典线路,开展整体品牌塑造和营销推介。

推进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形成自然生态系统保护的新体制新模式。充分发挥国家公园教育、游憩等综合功能,在保护的前提下,对一些生态稳定性好、环境承载能力强的森林、草原、湖泊、湿地、沙漠等自然空间依法依规进行科学规划,开展森林康养、自然教育、生态体验、户外运动,构建高品质、多样化的生态产品体系。建立部门协同机制,在生态文明教育、自然生态保护和旅游开发利用方面,加强资源共享、产品研发、人才交流、宣传推介、监督执法等合作。 

专栏6 国家文化公园建设

明确重点建设区。近期重点建设长城国家文化公园(河北段、青海段)、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江苏段)、长征国家文化公园(贵州段、江西段、福建段、陕西段、甘肃段)、黄河国家文化公园(青海段、甘肃段、内蒙古段、河南段、山东段)。总结形成一批可复制推广的成果经验,为全面推进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创造良好条件。

确定重点支持方向。充分发挥中央投资关键带动作用,通过"十四五"时期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程积极支持国家文化公园建设。遴选博物馆、纪念馆、重要遗址遗迹、特色公园、非物质文化遗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街区、文化旅游复合廊道等方面符合要求的保护利用项目,编制项目储备库,分年度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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