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周要闻
1、国务院国资委最新会议:完善考核评价体系,深化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改革
7月13日,国务院国资委召开中央企业科技工作者代表座谈会,共同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大会、两院院士大会、中国科协十一大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共谋发展。国务院国资委党委书记、主任程福波代表国资委党委向荣获国家科学技术奖的获奖者表示热烈祝贺,向长期以来奋战在国资央企科研一线的两院院士和科技工作者表示诚挚慰问,强调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资央企科技创新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起来,牢记国资央企职责使命,增强敢为人先、攻坚克难动力,在推进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中冲锋在前、担当主力。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委员、副主任谭作钧主持会议。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委员、副主任李镇,秘书长出席会议。
会议认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科技创新工作。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充分肯定了近年来我国科技事业取得的重大成就,深刻分析了科技发展面临的新形势,围绕抓好党中央关于“十五五”时期科技事业各项部署的落实提出明确要求,对两院院士和广大科技工作者提出殷切希望,为做好新时代科技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国资央企要牢记嘱托、感恩奋进,深刻把握蕴含其中的战略考量、思想内涵、目标要求和规律方法,增强科技报国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用实干担当不负党中央的厚望重托。
会议强调,中央企业是科技强国建设的骨干中坚力量,要立足国家所需,坚决扛起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使命担当,强化体系化攻关,锚定国家重大战略,主动承担更多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产出更多独创独有科技成果;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和产业链上下游企业融通创新,带头促进技术熟化、工艺优化、产品迭代;加力科技人才培养,实行更加积极开放有效的人才政策,大力培养优秀青年科技人才;提升科技创新投入产出效能,提高基础研究投入占比,实现投入规模增加与效能提升相统一;完善考核评价体系,深化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改革,突出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导向,激发创新活力动力;加强科技伦理治理和科技安全风险防范,更好统筹发展与安全。中央企业科技工作者要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坚定理想信念,在胸怀祖国、服务人民上当好示范表率;保持科研定力,在淡泊名利、潜心研究上当好示范表率;加强传帮带育,在甘为人梯、奖掖后学上当好示范表率;锻造作风学风,在恪守底线、严谨求实上当好示范表率,在培育国资央企优良创新文化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来自航天科技、中国船舶、中国石油、国家电网、国机集团、中国有研的国家科技奖获奖代表、两院院士代表、中国科协十一大代表,结合各自岗位和科研经历交流了心得体会、工作思路和下一步打算,并就国资央企科技创新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国务院国资委有关厅局负责同志参加座谈会。
华智观点:
明确战略方向,强化使命担当,本次会议明确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与落实国资央企科技创新指示批示相结合,让国央企清晰认识到在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中的“冲锋在前、担当主力”定位,进一步明确科技创新是核心战略方向,强化了国央企服务国家战略的使命感。
基于会议部署,华智咨询可依托专业能力与行业深耕经验,从以下两方面助力国央企将要求转化为实效:
一是战略解码与组织调整。结合会议要求与国央企所在行业特性,协助国央企定制化设计战略拆解方案,将战略目标拆解为可执行的年度任务;同步优化配套的组织架构调整方案,确保战略规划与资源配置、权责体系有效衔接,打通从“顶层设计”到“一线执行”的传导路径。
二是人才梯队与激励机制升级。紧扣“加力科技人才培养”导向,为不同层级科研人员设计差异化培养体系;同时,围绕“积极开放人才政策”要求,设计多元激励方案,如科研项目跟投制、科技成果转化股权奖励、超额绩效分红等,解决“人才引不进、留不住、积极性不足”等现实难题。
2、青海省国资委:常态化推进“三类监督”协同联动 持续提升国资国企监督治理效能
为健全完善国资国企监督体系,推动各类监督贯通融合、常态长效,近日,青海省国资委牵头召开出资人监督、审计监督、纪检监察监督协作机制联席会议,听取各方工作开展情况,互通年度监督任务,会商协作重点工作。
一是清单化统筹谋划,校准协同监督靶向。精准锚定三方监督职责边界,出资人监督聚焦国有资本运营、国企改革推进,纪检监察监督紧盯廉洁风险、干部履职作风,审计监督发挥“经济体检”作用核查财务资产、经营实绩,做到职能各有侧重、目标同向发力、优势互补互促。统筹三方年度监督任务,确定核心监督重点,整合形成联合监督清单,科学安排督查检查、审计项目,从源头避免多头监督、重复检查,实现精准监督、同向发力,一体推进企业治理、风险防控、执纪问责全链条工作。
二是机制化互通共享,畅通监督信息链路。建立联席会议轮值主办制度,定期会商阶段工作、互通任务进展、研判监督形势,商定下一轮联席会议由省审计厅轮值主办,保障机制长效运行。打通监督信息壁垒,搭建企业经营台账、信访举报线索、审计工作报告等资料共享渠道,实现监督信息实时互通、双向流转。严格落实问题线索双向移送要求,对监管发现的违纪违法、履职失责线索及时规范移送,确保线索流转无缝衔接、高效办理。
三是闭环化督办整改,压实问题整改责任。推行问题台账联合督办模式,对三方监督反馈问题实行“分别建账、跟踪督办、销号管理”,实现问题线索从发现、移送到处置的全流程闭环。强化系统治理思维,针对同类问题反复频发的企业开展联合专项整治;突出整改刚性约束,对虚假整改、整改不力的企业严肃约谈问责,协同推动问题整改见底清零,切实提升监督震慑效应。
四是多元化成果运用,激活协同治理效能。深化监督成果常态化共用共治,将审计结论、国资考核结果、纪检监察处置记录统一纳入企业领导班子履职评价体系和干部廉政档案,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薪酬核定、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强化监督结果刚性约束。建立国企共性风险联合预警机制,定期梳理发布风险提示,推动单点监督成果转化为系统性治理成效,持续提升国资国企监督综合治理水平。
3、黑龙江省国资委:出台全省首个省属上市公司市值管理制度
为推动省属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做强做优,充分释放国有资本市场价值,更好服务全省产业振兴,近日,黑龙江省国资委出台全省国资系统首个上市公司市值管理专项制度——《出资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市值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构建“价值创造—价值实现—价值传递”一体化管理模式,进一步激活省属上市公司发展动能,夯实国有资本在资本市场稳定支撑作用。
近年来,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持续依托资本市场开展产业链整合、资本结构优化,上市公司发展质效稳步提升,但仍存在对市值管理重视不够、举措不实等现实问题。黑龙江省国资委立足全省“4567”现代化产业体系发展布局,对标国资监管顶层导向,借鉴国内先进地区实践经验,经充分征求出资企业意见,形成贴合龙江国企发展实际的特色化制度文件。
《意见》围绕市值管理全流程明确九项工作举措,重点突出。一是锚定合规经营主线,围绕主业提质、重组整合、公司治理、信息披露、投资者沟通、稳定分红、风险防控等环节细化规范,明晰资本市场经营行为边界。二是紧扣龙江产业禀赋实施分类引导,聚焦交通基建、特种纸、生物医药等优势赛道,将培育新质生产力、服务区域发展融入市值管理全流程;创新打造“走进龙江”投资者交流特色品牌,鼓励企业主动披露重点产业项目、科创成果、ESG建设等特色信息,差异化优化分红、市值稳定配套举措。三是健全闭环落地机制,厘清省国资委、出资企业、上市公司三级管理责任,配套业务培训、动态监测、经验交流工作载体,指导企业结合自身实际“一企一策”细化落实路径。同时,配套制定省属上市公司市值管理成效计分规则,采用“定量为主、定性为辅、加减分调节”模式,充分发挥考核引导作用,形成制度落地、督导、考核闭环管理。
下一步,黑龙江省国资委将有序开展政策宣贯培训,常态化下沉企业做好业务指导,引导省属上市公司深耕主责主业,持续提升市场认可度与投资者回报,以优质上市平台助力龙江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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